自觉接受认证监管执法促进认证工作规范稳定发展
2008年4月24-25日,国家认监委召开全国认证机构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改进和深化认证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大认证监管执法的力度,国家主管部门正进一步完善健全认证监管执法机制,提高认证监管执法效能。今后,认证机构和认证审核人员要对认证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造成严重影响的违规机构和审核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恶劣的,开除出局,不允许再从事认证审核工作。
我中心认真领会全国认证机构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制定了认证工作规范,提出了行业自律的具体内容。要求全体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在维护认证的权威、保证客户的根本利益上,争取积极的效果。
一、严格执行认证收费规定,自觉接受国家认监委的财务审计
加强财务把关是实现行业自律的重要措施。中心坚决按照国家认证认可协会关于“认证费用最低限价”的规定,与受审核方签订认证合同,并按合同金额收款,开具正式发票;做到合同金额、财务进账单、发票面额三者一致。中心要求财务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基础工作,严格遵守财务纪律,自觉接受国家认监委委托指定的会计事务所,对中心进行的全面审计;确保中心各项财务工作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格遵守办事处职责,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规范
中心各办事处是恩格威开拓市场的重要部门,也是恩格威实现行业自律的关键所在。办事处落实行业自律规范的核心问题,是认识是否到位,思想是否重视,态度是否坚决,管理是否得力。各办事处一定要自觉遵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从事中心业务范围内的认证宣传和推广活动。不得直接或变相从事认证培训和认证咨询活动,不得与咨询机构在资产或者人员上存在利益关系;不得从事订立认证合同,策划审核项目、组织现场审核、代收认证费用等活动;不得使用国家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允许从事认证活动的人员,从事认证审核活动。在严格执行认证认可协会规定的认证最低限价的同时,还要认真执行国家认可委(秘)(2007)28号文件“关于暂停、撤销规范有效实施、确保审核有效性的,消认证机构认可资格的规定”;凡出现未能对申请认证的管理体系实施有效审核及评价,出具虚假结论,严重失实;或者发现企业弄虚作假,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等问题,属于办事处违规操作的或审核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按恩格威违规违纪处罚办法,予以经济重罚;被国家主管部门或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处的办事处,一律撤销;属于审核人员责任的,一律除名,并上报国家主管部门处置。
三、规范认证审核行为,确保认证审核的有效性
中心管理人员和广大审核人员是恩格威实现规范运作和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一定要严格按国家认证认可条例规定和恩格威中心审核工作要求,组织安排和实施认证审核。特别是对企业的资质许可、人数规模、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认证范围确定、审核过程控制等涉及认证机构暂停、撤销等问题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行为。
一是认真受理认证审核项目。中心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认可委颁发的认证认可导则规定和恩格威中心认证审核流程及要求,受理认证审核项目。受审核方须提出书面认证申请,签订认证合同,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以及管理体系文件资料,并寄送中心。中心对认证合同进行评审,经确认,资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方可安排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审核人员要对相关资质证明及原件进行确认)
二是切实规范认证审核行为。认证审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国家主管部门有严格的规定和规范的要求,必须严格执行。请各办事处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方和受审核方的宣传、解释工作。认证申请时,不能把要求当地审核员审核作为首要条件;各办事处也不能一味迁就相关方要求,也不能无原则地满足客户要求。中心统一管理使用审核人员、合理配置专业,安排审核项目。在审核组长的选配、专业审核员的安排上,优先保证、支持办事处所在区域的审核项目,在规范审核的前提下,考虑本土化审核的优势,扬长避短,确保认证审核的有效性。
三是严格把握企业人数规模和认证范围。对相关方推荐的审核项目,无论是初审、监审还是再认证的企业,人数规模和认证范围必须严格把关。审核人员到现场后,首先要对企业人数规模如实确认,其次要对申请的认证范围仔细核对,发现企业人数不实,影响审核人日;或者审核组的专业能力不能满足认证范围时,及时与审核部联系,重新安排并修改、下发委托书后,再实施现场审核,保证审核有效性。哪个环节把关不严、确认错误或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就处罚那个部门和相关人员。
四是严格按审核工作规定和审核委托书的要求实施现场审核。审核组长不得擅自缩减审核人日、更改,涂改审核日期或变动审核组成员(特殊情况需经中心批准,重新下发审核委托书)。如有影响认证审核有效性或者专家不到场,造成无效审核的,中心责令审核组相关人员自费做补充审核或重新审核,确保审核有效性。造成严重影响的,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处置。
五是确保审核证据的可信性和认证的有效性。审核组应处理好办公室审核与现场审核时间的比例关系,现场审核应在合理抽样的基础上,收集并纪录具有可追溯性的客观证据,特别是质量检验关键特性/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重大危险源/食品安全关键限值控制的有效证据及评价。要加强审核过程的质量控制,认证审核应满足拟认证的管理体系标准具体要求和所提供的审核证据的可信性。认证审核证据严重不足甚至于自编自审,弄虚作假,编写审核记录,认证审核走过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六是正确处理好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权限以外的或者比较棘手的问题,审核组不能随意处置;应及时向中心审核部、技委会报告,重要的问题需报请中心主任批示,按中心要求妥善处理。决不允许越职越权,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
七是加强监督管理,消除认证审核风险。中心对现场审核中审核人员(包括实习审核员、技术专家)的审核人日、审核时间、现场审核情况,进行电话回访调查。此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地派出专职审核员,现场考察、调查认证审核的有效性,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四、自觉接受认证监管执法,促进认证审核工作规范稳定发展
目前,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注重完善监管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的功能和作用,将认证监管重心下移,监管的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省、市、基层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严惩认证违法行为。要求认证机构对省级质检部门辖区内企业进行认证评审、再认证评审时,提前5日通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质检部门认证监管机构。由各省级质检部门决定委派行政监督员进驻企业评审和检查现场,跟踪评审和检查过程。重点检查获证企业和认证机构执行认证认可法律法规的情况,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情况,产品质量符合要求情况,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情况。主要解决获证企业认证有效性差的问题。各部室、各办事处、全体审核人员要统一思想,把握大局,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了共同的目标和利益,同舟共济,撑起恩格威认证大旗。努力培养自身的审核服务、经营管理的综合能力,正确处理好确保认证审核有效性和创新服务使客户满意之间的关系。要十分关注最终认证结果有效和保持,既要实施行业自律规范,提高认证审核的有效性,谋求持续稳定发展,又要提倡服务创新,为顾客提供更好更多的认证服务,实现增值审核。
各级工作人员、全体审核人员要认清当前务必明确肩负的重大责任,自觉接受各级质检部门的认证监管执法,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认证审核,规避认证风险,进一步提高认证审核的有效性,扎扎实实地下功夫,把恩格威认证中心的认证管理搞上去,认证质量搞上去,促进恩格威认证事业规范、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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